无明有焕

络纬秋啼金井阑。瓶邪铁血洁癖。

【瓶邪】南迦巴瓦

*一发完,《彼岸》衍生,写得很用心的一篇

*或许有点刀?但这真的是我想象中瓶邪最温暖的结局

 

1.

 

林芝一过五月,山脚下的高原桃花还没完完全全开过一茬,常常抬头乌云一遮,天地间就下起大雪来。我从小在南迦巴瓦山脚下长大,怎么也守着川藏线住了三十多年了,这地方只有夏天能挣到背包客的红票子,一到了年关,大雪封山,连鬼都见不着一个,要不是我老娘犯了风湿,起不来床,我现在已经进城去讨生活了。

 

隆冬天气,电线只扯了一条,暖气一插就跳闸,墨脱拉过来的碳还贵,只能省着烧。我裹着厚棉袄,从雪地里刨出来一块塑料片挡在炭盆边上,免得从门缝里漏进来的寒风吹灭了炭火。无奈天不遂人愿,我正低头哈气把炭盆点上,木门吱呀一响,风卷着雪沫刮进来,炭盆一下子翻了一地。

 

我心里恼火,心说这都什么倒霉事,谁知一抬头,屋子里钻进来两个陌生人。起初我还以为他们是镇上一个月来一回的村官,这些人劝我挪地儿劝了好几回,我嘴里不耐烦的抱怨正要出口,一打眼就看见了这两个人身上背着的大登山包。

 

这些装备我认得,想想应该是在夏天时候那些来登山的背包客身上见过。这些城里人最喜欢花钱找罪受,这一套装备下来起码十好几万,走一趟南迦巴瓦下来差不多也报废了。看来这次上门的不是麻烦,而是红票子。

 

“是多吉兄弟吗?”那打头的戴着绒线帽,一把摘下防风镜,露出一张约莫三十多岁的脸来,口音一听就是南方的,“三十走一趟,干不干?”

 

三十,自然不是三十块。我一听这数,手里扒拉碳末的手一顿,脑子一热当即就要答应下来,还好屋外漏进来的寒风及时给我吹清醒了。

 

“老板,大冬天上山,要钱不要命啊。”我把碳末倒进铜盆,用汉语跟他们说话,“要过年了,回家吧。”

 

那打头的听了一愣,非但没走,反而看了一眼我正在床铺上睡觉的老娘,动手将他的装备卸下,从包里翻出了一包黄鹤楼,递给我一根:“那七十,照顾一下,我在墨脱打听了半天,这路就你能走。”

 

我愣住,一度怀疑自己的耳朵。南迦巴瓦山路崎岖,九十年代才有人登顶,大夏天那些来罪受的背包客大多都是到营地拍照留念,往上走的人本来就没多少,更何况如今大雪封山的冬天。我老子是藏族人,九十年代给登山队做过向导,上上下下几十趟也没到过顶。而如今这两个人却要花七十万,让我顶着大雪带他们上山。

 

那根烟横在我眼前,我闻着那烟草味儿,咽了几下口水,还是没说话。那打头的有耐心,可他身后的那个人却不一样。他没有摘下防风镜,但看得出来目光不善,听我没有回答,他竟直接转身要走。

 

“再等等。”那打头的拉住他。话音刚落,我那卧床的老娘醒了,又开始翻天覆地咳嗽起来。

 

“七十五。”我叫住那领头的。

 

2.

 

我承认,钱对我的诱惑太大了,在那种关头,我实在是没办法放任这么一大笔钱从我眼前溜出去,这也导致了我做出了一个可以说是错误的决定。

 

我父亲是一个佛教信徒,在我小时候,他跟我说过,每个人一生的业障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决定好了,而是否能克服业障看得就是每个人的悟性功德。我就是个凡人,看不到那么多因果,我只知道七十五万给我老娘看个病,剩下的还能供诺布上学。

 

“吴老板,说好了,是你们要上山的,万一出什么事儿我不负责。”我把炭盆捧到他们的帐篷里放下,下意识看了一眼他们的脸,“上山了也得听我指挥。”

 

帐篷里还算暖和,但那打头的,也就是那姓吴的老板,还是没有摘下头上那顶绒线帽,城里人就是这样娇贵,我见得多了。倒是他身后那个姓张的摘掉了防风镜,看面相比姓吴的要年轻一些。

 

“小哥你把钱给他。”那姓吴的道,“咱们明天就上山,不能再拖了。”

 

这话就是在指挥那个姓张的,后者听了慢吞吞地打开背包,从里面取出一张银行卡来。我还没见过给钱这么爽快的,以往那些客户都是定金押金折腾好久才肯给全,他们这样倒让我反而怀疑起来。

 

往前二十年,墨脱林芝这一带是偷猎贼的老窝,时不时还有境外的人翻山过来偷挖虫草。这两年虽然少了,但还是有不要命的偷偷上山,被边防哨所直接击毙的都有。我虽然收他们的钱,但也不能去干犯法的事,到时候得不偿失就倒霉了。

 

想来想去,我实在放心不下,出了帐篷也没有回屋,偷摸在帐篷外蹲下,偷听他们两个说话。

 

这天气不下雪了,但还是寒风阵阵冷得能冻掉手指头。我蹲了十几分钟,帐篷里面还是什么声儿没有。我刚想走,里面这才出声。

 

起初是一串电子音,那姓吴的应该在打电话,开的还是免提。

 

“到地儿了?”电话通了,传过来的声音夹杂着北京口音,音色发哑,可以听出电话那头的人年纪不小。

 

“嗯。”那姓吴的答,“到地儿了,挺顺利的。我看了天气预报,你那儿明天下雨,还得降温,我那天让你找人修暖气,你找了没?……实在不行,等回去让小哥给你看看。”

 

“找人了,待会儿就来。你就使唤小哥吧,他脾气好,惯着你。”

 

那姓吴的笑了,又道:“怎么就使唤他了,我看你真的是年纪大了脑子坏了,我这话的意思是拜托胖爷您,替我照顾小哥。”

 

“不用。”是那姓张的说话。

 

“你看人小哥都说了,人不需要照顾。想当初咱们仨天南海北哪儿没去过,还不是到哪儿都得依仗小哥。”电话那头道,“我看人小哥现在脑子比你清楚,指不定连鲁王宫剁了几个粽子都记得。”

 

我也听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,只是听那姓吴的又笑,说:“那胖爷您记得吗,鲁王宫剁了几个粽子?”

 

“我记这个干什么,都甭扯淡,要不是年纪大了腿不好使,咱们仨怎么也得故地重游一趟,哎,我怎么记得前两年你说要去山东办事来着,到时候我和小哥跟你一块儿,你慢慢数不就成了……”电话那头的声音说到这里突然断了,沉默许久才接上,“天真,这事儿你想好了,我也不多说什么……你们明天上山要是有信号,再给我打个电话。”

 

那姓吴的嗯了一声,帐篷里又沉默下来。过了五六分钟,我实在冷得待不下去了,搓搓手就要回屋,刚站起来,就听到帐篷里那姓吴的出声:

 

“胖子,新年快乐。”

 

我摸出手机,屏幕上的数字清清楚楚显示的是腊月二十五,过年还有五天,这城里人拜年倒还挺早。

 

3.

 

难得一夜没下雪,第二天进山的路好走不少。昨天晚上一番折腾,我到底也没弄明白这两个人是干什么的,因而今天多留了点心思,等他们一出帐篷便上下打量。听同乡说,那些偷猎的人都会带一些军火,这两个人身上倒是只有普通的登山装备,尤其是那个姓吴的,身上负重很少,看起来就像是来旅游打卡的初级驴友。

 

他还是戴着那顶绒线帽,手上却没带手套,一双手在寒风里冻得赤红,看得我都有些触目心惊。他身后那个姓张的跟上来,抓着他的手腕,将他的手捂到自己的手心搓了搓,然后蹲下在背包里翻找。

 

他大概是想找一双手套出来。

 

“别找了,小哥。”那姓吴的道,“不冷。”

 

我权当这个人没见过世面嘴硬,这一进山,寒风像刀子一样,是能把人的手指头活生生切掉的,反正我只管收钱带路,他们冷不冷不关我事。

 

进山的路一贯蜿蜒崎岖,我原本想着这两个是城里人,体力跟不上,便放慢了速度。没想到那个姓吴的倒一直催我,明明自己脚步吃力,也不怕体力耗尽死在这山里。

 

他们选的这条路风景不错,恰逢雪停,青藏高原的熹光流淌在雪山刃脊之间,风一吹云一遮就翻起金浪来。这样的光景我从小到大见了不知多少回,但每次见到仍会动容。正好也到了修整的时候,我们在山腰扎营,正好也留点时间给这两个人拍照留念。

 

其实我之前也猜测过这两个人的关系,但一直没有结果。不过我也不是好奇的小年轻了,没心思关心这么多。

 

上了山之后,每个人的状态往往都是不一样的。那姓张的精神明显要比姓吴的好很多,因此他主动负责了扎帐篷等琐事。他在忙活的时候,那姓吴的坐到我旁边,看着远处的雪山,突然笑着问我:“给你的钱够不够?”

 

我被他问得一懵,随即油滑地笑起来,从兜里摸出他给的那根烟,谁知刚点起来就被他抢走摁灭了。

 

我现在觉得,这个人决定上山可能真的因为他有点精神方面的问题。

 

“少抽,对肺不好。”他道,“我那时候给你也就意思一下,我看你母亲还生着病,得有人照顾。”

 

我心说关你屁事,嘴上说的却是:“老板说的是,老板也少抽。”

 

“我戒了。”他又笑道,“多吉,你们民族有没有什么传说故事,讲给我听听?”

 

我听他这语气像是在问导游,不过反正现在没什么事,面对这个出手大方的主,我也乐意费点口舌。我告诉他,在南迦巴瓦乃至往南到香格里拉这一带,雪山都是爱情的象征,传说绿度母有一重法相与凡人相恋,无奈凡人寿数短,绿度母却有无数法相分身,拥有无穷尽的生命。待爱人死后,绿度母甘愿抛弃长生,长坐须弥化成了一座雪山。自此之后,无数相恋却不能相守的恋人都会相约到雪山深处殉情,让天地成为他们相拥的坟墓。

 

“这山是爱情之山。”我道。

 

那姓吴的听完,轻笑出声:“那你这山应该叫死亡之山才对。”

 

“这不是不好听嘛。”我干笑道。

 

“有什么不好听的,爱情浪漫,死亡也挺浪漫。”那姓吴的道,“不然你说的那个绿度母干嘛要放弃长生。长生是恒久不变,死亡就是个变化的过程,你会首先感受到时间的流逝,然后慢慢失去对世界的感知,比如温度、颜色什么的,然后再失去嗅觉、视觉、听觉,最后什么都感知不到。”

 

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,也不是很想听。没有人想死,也没有人关心死是什么感觉。

 

“怎么样,是不是很有哲理?”他道,“听我的,就叫死亡之山,改个名字估计人气还更旺。”

 

他话音刚落,那个姓张的扎好帐篷,却只是站在原地,远远地望着他。此时天云消散,熏暖如金粉的光焰在天边爆燃,金粉落在这个人的脸上,将他的脸部轮廓勾勒得如同雕塑。

 

“公平交换,我也给你讲一个我家那边的传说。”那姓吴的笑了,眼睛落的都是金粉似的光焰,“也是个爱情故事。一对情侣在西湖边相识相爱,可是封建糟粕害人,他们家里都不同意他们在一起,甚至逼死了其中一个,另一个悲痛之下撞死在了他的坟墓前,后来,他们变成了一对蝴蝶双宿双飞,这才得以永远相守。”

 

我听完,心说这个人也真是够无聊,我们这个地方信息是闭塞,但也不至于看不到电视电影。不过他出钱那他就是老板,他就算骂我也得听着。

 

4.

 

后来想起来,我才发现这段故事竟也是这个姓吴的最后的絮叨,毕竟那之后越往后走,他的精神状态就越差。我本来以为这是高反的结果,但很快我就发现,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败下去,步履也沉重起来,因此我们的路程被迫减慢了速度。

 

原先一直是他走在我身边,后来,和我并肩而行的变成了那个姓张的。这并不是好事,因为这个人一直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不好惹,我总觉得这个人沉默的外表憋着什么坏。那姓吴的虽然聒噪,但好歹没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压迫感。

 

但既然事实如此,我也得硬着头皮和他搭话,毕竟在雪山跋涉不比平地,失能往往是一瞬间的事,说话能让人保持清醒,也能及时发现问题。

 

“张老板,你也是杭州人?”我问他,“杭州好地方啊,你和吴老板刚来这里不适应也是正常的,待会儿你让他吃点东西可能会好点。”

 

那姓张的没有回答我,只是搀扶着身边的那个人,一步一步往前走。和姓吴的不一样,他经常喊停,让我张罗扎营休息,到了后来几乎是走个两小时就要休息一下。

 

“张老板,你看这个情况……要不然我们就不要往前走了。”营地里,我看着那姓吴的灰白的嘴唇,叹了一声道,“我跟你说实话吧,往前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,我最多带你们到六千多米的地方,再往前我也不敢去了。”

 

“就到那里。”那姓吴的道,“往前的路我们会自己过去,你就可以回去了。”

 

这个人实在太固执了,看来不吓吓他是不行了。我抿了抿嘴唇,开口道:“吴老板,我不是跟你开玩笑,山上非常危险,就算背着氧气罐,还有雪崩落石,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砸成肉块,就算你是专业资质的登山……”

 

“你放心,只要到了山顶,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关系。”那姓吴的道。

 

我全当这个人脑子有病,谁知那姓张的听了这话脸色一沉,似乎极其不悦。我下意识看了他一眼,却见他一言不发,取了便携锅就出了帐篷。我出去的时候,他正点起酒精炉,将锅内雪块煮融,打算给姓吴的煮东西吃。

 

“张老板,你这个朋友。”我凑过去,用食指敲了敲太阳穴,“是不是这里有点问题?”

 

闻言,他看了我一眼,眼神十分不善。

 

我被他这眼神唬住了,下意识干咳了一声,不服气道:“那就是人品问题了,大过年的不在家好好待着,偏偏要到这里来找罪受,我要是你,我就受不了他……”

 

“吴邪很好。”他打断我,声音冷冰冰的。

 

得,这个人估计也脑子不太正常。我放弃跟他计较,干脆一屁股坐下,耳边还能听到呼呼的风声,抬头一看,头顶一片天盘旋着许多秃鹫。我笑了一声,指了指天,对他道:“不是我吓唬你们,你们再走下去就成了他们的食物了。听说过天葬没?解放前啊,我们这里很多老人还没死,他们的儿女就会自愿将他脊椎折断,活着被包裹在一个很小的红色帷幔里,围着玛尼堆转经等死。”

 

“等死多可怕啊。”我道,“你那个朋友脑子真的有点问题,他刚才跟我说,死亡是浪漫的,还说死亡就是个变化的过程,你会首先感受到时间的流逝,失去听觉嗅觉什么的,然后……”

 

“逐渐失去五感,然后彻底感知不到这个世界。”他居然用平静地声线搭上了我的话,酒精炉的火焰还在跳动,锅里的水煮得咕咚冒泡,“你会保持年轻的面貌,身体却一瞬间衰老,失去五感,肉体干枯蜷缩,最后被冰封起来,千百年面貌如一。”

 

我听得微微一愣,然后用脚踢了踢石子,乐呵:“真可怕,所以还是活着好。”

 

“最后,你会变成这座雪山。”那姓张的起身,风将他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,可他的眼神还是坚定的,坚定地望着远处的雪山。

 

5.

 

之后的路途是艰难乃至泛善可陈的。艰难不止体现在我自己的身体反应上,也体现在我所见的情景上。我见过很多高反的人,却从未见过一个人上山之后反应如此之大的。那姓吴的呼吸和行走越来越困难,到后来几乎只能依靠身边人的搀扶。

 

我只觉得他像一段枯死的木头,内里全被蛀空了,孤立在寒风中,似乎下一秒就会彻底颓倒。

 

但我没想到,先提出退意的会是那个姓张的。

 

他说:“吴邪,回去吧。”

 

那个姓吴的还盯着他笑,努力翕动着灰白的嘴唇,摇了摇头:“不是说好了吗,要到山顶的。”

 

之后的路途风雪越来越大,顶着风雪行进说话变得十足吃力。我本以为接下来的时间都会是沉默的,没想到一直说话的那个变成了姓张的。他搀扶着姓吴的,断续而平稳地跟他说话,一句一句说:

 

“吴邪,胖子的暖气还没有修好,他说找不到熟人,生人会宰他。”

 

“吴邪,你上次说过龙井虾仁用福建的茶叶做不出正宗味道,可以从杭州把茶叶买回来,或者去杭州做。”

 

“吴邪,胖子说我们可以一起去山东瓜子庙,那里可能有我很多回忆的细节,我想去看看。”

 

我听他简直要从天文地理说到吃喝拉撒,心里直说这人还真是不要命啊,实在看不下去了,我顶着风费劲开口:“张老板,别说了!保存体力!”

 

谁知这个人根本不理我,还在自顾自跟人说话,最后打断他的还是那姓吴的。后者无声地笑了一下,然后开口道:“小哥,你怎么变得跟我一样了。”

 

当然,这话是我根据他的口型猜出来的,毕竟他只能张嘴,却发不出一点声音。我突然想起出发时,他裸露在寒风中的双手,当时他说不冷。

 

死亡是一个过程,你会首先失去感知温度的能力,然后失去嗓音,最后一样一样失去你的五感。

 

6.

 

我终究还是没有把他们带到最后,毕竟南迦巴瓦的山顶海拔快八千米,一般人根本吃不消上去。在七千多米的地带,我们停下来,好好分了一下剩余的装备。

 

那姓吴的靠在那姓张的怀里,眼睫毛上都结了一层霜,衬得他脸色更加苍白。那姓张的把食物方面的补给几乎都留给了我,如此一来,我就有点不好意思,毕竟我收了他们七十五万,还拿他们的补给这算什么事,而且他们两个人,这点补给肯定是不够下山的。

 

我拎起一包压缩饼干,在那姓吴的眼前晃晃。他的眼睛还是睁着的,但却失去了焦距,毫无反应。我知道他大概已经失去了视觉。

 

“既然如此,我就收下了,你们保重。”我想了想还是把压缩饼干塞进了背包,完事钻出帐篷一看,外面的风雪停了,熏暖的夕阳又遍洒下来,我想了想,还是回头对着帐篷里的人说了一句,“太阳出来了,吴老板,出来晒晒太阳吧。”

 

因为我大概能猜到,这可能是这个人能见到的最后一程夕阳了,虽然他看不见,但我记得我父亲说过,青藏高原的太阳能晒进人心里。

 

我拎着背包往下山的方向走,走了几步,我下意识回头,居然真的看到那姓张的把那姓吴的扶了出来。后者的脸色仍旧灰败,可在雪山暖色调的夕阳下,一切都有了色彩。他看着雪山的方向,伸手摘下了他的绒线帽。

 

绒线帽下,居然是一头白发。

 

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高原的阳光,但我看到那姓张的将他抱进了怀里,两个人就这样在夕阳下相拥,额头相抵着,一切无声静谧,他们的表情竟有些像那些豁出命来攀上神山的朝圣者。

 

这一刻,我大概猜到了他们的关系。因为,我看到那姓张的动了动嘴唇,对怀抱里的人说了三个字。

 

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吴邪是不是也已经失去了听觉。

 

7.

 

“族长就说了这些?”

 

我拿着木棍拨了拨炭盆里的烤地瓜,隔着刺啦刺啦往外冒的热气,我看着对面站着的四五个人,把地瓜捞出来擦了擦,用布包着递给打头的那个女的:“吃吗?十五一个。”

 

那女的用她奇长的二指扒拉了一下地瓜,旁边的男的马上摸出钱包抽出五十放在我面前。我把钱收好,道:“真的就这些,别的没了。”

 

“不可能,和吴邪同行,他不会让族长留在山上的。族长没有回来,一定是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。”那男的道,“这样,你如实告诉我们,我们按千字一百给你算钱。”

 

其实在他们走进我这破屋子的那刻,我就猜到这一定是一群有钱人。他们要打听那个姓张的行踪,那势必证明后者对他们来说一定是很重要的人,这么说来,千字一百倒也合适。我拍了拍手上的碳灰,又一拍脑袋:“这天一冷人的记忆力就不好,你这一提我不就想起来了嘛。你们问的那个人确实回来过。”

 

那是我下山之后的第三天,大年三十。在镇上念书的诺布跟着他妈回来看奶奶,我们一家人打算在川藏线旁边的这间小破屋子里吃团圆饭。我起了个大早采购,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,天边夕阳滚烫,渐渐沉入地底。

 

周遭寒气升腾,我冻得瑟瑟发抖,拎着大包小包就想钻进屋里。谁知道偶然一瞥,我看见暮色之中一个人带着寒气踏雪走来。走近了,我才发现他竟是那天我带上山的人。

 

“张老板,你回来了。”我愣在原地,好久才出声。

 

他轻轻嗯了一声。我这才发现他手里攥着什么东西,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是那个姓吴的戴的绒线帽,一时之间,我顿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只是看他孤身一人,我道:“要不留下吃个饭再走?”

 

他摇了摇头,说他马上就要走了。

 

既然他都这么说了,我也不好再说什么,愣了半天放下手里的大包小包,从兜里掏出半包黄鹤楼,递给他一根。两个人坐在公路坎子边,点上烟,看着太阳沉下去。

 

“你们要做的事……”我起了话头,“完成了?”

 

“嗯。”他道,“完成了。”

 

“那他……”

 

“是他的终点。”他道,“我陪他走到了最后。”

 

我点了点头,沉默了片刻,又道:“我家今天从镇上借了车,你要是需要,我可以送你去镇上。”

 

他没有说话,应该是同意的意思。我突然意识到为什么我一开始觉得这个人可怕,大概是因为这个人的眼睛里看不到情绪。冷静的人有很多,但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完全将所有情绪规避在外,这是一种孤独危险的感觉,就如现在,微弱的夕阳倒映在他眼中,在其中慢慢下沉,消失无迹。

 

我就这样陪着他抽完了半根烟,半晌之后,诺布在屋里直敲窗,看来是他妈喊我进去了。我隐隐约约听到屋里传出来收音机的声音,八点了,烟花爆燃的声音混合欢快的乐曲在高原的夜里弥漫开。

 

诺布等不及我,裹着小棉袄从屋里钻了出来,他看到我身边的人,噔噔噔跑过去,把手里的一颗糖递给了他,脆生生道:“新年快乐!”

 

这肯定是他妈妈教他的礼貌。这孩子话音刚落,我见这个姓张的年轻人缓缓合起手掌,将糖果攥在了手心。

 

“过年了。”我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回家吧。”

 

就在这一刻,我不可置信地看到,这个人没有丝毫情绪的眼睛里突然有了无比动容的情绪,凝结成了看得见的水汽。他低头看着手里还在燃着火星的烟头,风一吹,那星点火光便翩飞出去,像是南方湖边的蝴蝶。

 

我叹息了一声,转身进了屋,等到我拿了车钥匙出来打算送他去镇上的时候,却已不见他的人影。我张望了一圈,最后在远处,向着南迦巴瓦山走的方向,发现了他孤独的身影。

 

他正走回山里去。

 

“就这些?”我话音落下后,那个双指奇长的女的又问我。

 

“真的就这些了。”我耸肩。

 

“族长和你抽烟的时候,就没再说点别的?”

 

其实真的没有了,那个年轻人实在太沉默了。我看着眼前的这几个人,心想既然他们这么失望,我还是给他们编一点吧,反正字多了还有钱拿。

 

“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。传说在西湖边,有一对恋人相知相恋,可是他们中间一个拥有接近无止境的生命,一个却只能经历寻常的生老病死。为了能够永远相守,他们相约走进雪山深处殉情。”我道,手里的木棍戳了戳碳堆,飞起的火星如蝶落下。

 

“最后,他们化成了一对蝴蝶。”我看着他们道,“永远在一起了。”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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